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性:
成立公司要求:(1)实质性要求。(1)组织要求。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组织机构。(2)对创始人的要求。(2)程序要求。设立公司的程序要求包括申请设立登记、有关登记机关的审查、许可登记和其他程序。中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登记实行分级管辖原则。
法律客观性: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