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迅速修路,“高速”变“低速”。律师提起公益诉讼,要求退还过路费。
去年6月8日,165438+廖建勋律师从番禺开车回东风路时,被堵了30多分钟。廖建勋起诉广州华南路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路桥”),认为道路施工问题造成严重拥堵,“高速”变“低速”,从合同法上讲属于“严重违约”,无视车主利益,要求经营者返还通行费10元。
廖建勋希望通过这起诉讼,让高速公路经营者不要忽视车主的利益,同时希望立法机关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制定相关规定。
65438年10月9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
3公里堵半小时是“严重违约”
2019 165438+10月8日上午,廖建勋驾驶车辆从番禺区华福西路前往越秀区东宝大厦,途经番禺大道、番禺大桥、华南快速路。当日约11时,从番禺大桥收费站进入华南快速路,向北行驶至华南大桥附近路段后,道路严重拥堵。据了解,此次拥堵是由于华南地区道路被占用造成的。
廖建勋估计,当时拥堵路段长度约3公里,因拥堵通行时间长达30分钟。从番禺大桥收费站到黄埔大道收费站一般需要10多分钟。他开车出去用了45分钟,很快就交了10元的路费到了华南。
廖建勋认为,车主将车辆驶入华南快速路后,实质上是与道路经营方订立了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法》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华快应提供与业主支付的价款相对应的服务。
他在诉状中指出,根据《广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规定,华南快速路是设计时速60公里以上的城市快速路。而我总是花45分钟上的高速公路,大概是10公里,但那天的车速只有13.33km/h/h,远远低于正常车速。他认为自己作为路过的车主,未能享受到相当于付出代价的驾驶体验,于是以合同违约为由将运营商华南路桥告上法庭。
截至记者发稿时,华南路桥并未对此事做出相关评论。
可以免发修路通知吗?
羊城派记者调查了解到,去年10月30日10,华南路桥通过媒体发布了占用道路、道路的公示。公示显示,华南快速路一期2019 11.6至2020 1.1,桥面、新洲路面、赤沙段占用道路进行加固维修。在维修期间,双向八车道中有两个车道封闭,另外两个车道限速(40km/h)。影响区域为天河区花城收费站至海珠区土华收费站,媒体也发布报道提醒车主绕行。
车主张先生和梁先生告诉羊城记者,他们在国内修路时曾多次经过道路养护路段,遇到堵车,但在收费站出入口都没有看到道路养护的提示。
即使已经出具了道路施工公示,路桥公司是否可以免责?对此,廖建勋认为,无论华南路桥是否发布公示,只要车主进入华南高速,就已经构成了合同关系。
“从法律上讲,车主是没有过错的责任。我付了过路费。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你不能实现快速通行,你都是违约的,你应该主动免费或者减免通行费。”
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每个人都会遇到高速公路施工的情况,严重拥堵的时候还被收高速费,太离谱了。从合同法上讲,是根本违约。”廖建勋表示,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因路桥管理原因造成拥堵的公民,有权要求退还或减免通行费。他表示,希望这起诉讼能够唤醒收费公路的管理部门重视车主的权益。
他认为,高速公路经营者“必须从高台上下来,摆脱强势姿态,尊重合同法,关注消费者权益,不要忽视车主利益”。需要占道、修路时,不仅要宣传提醒车主绕行,引导车辆分流,还要主动对过往车辆减收甚至收费。
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路收费站应当根据车流量及时开辟足够的通道,保证收费通道畅通;因通道未全开平均堵塞五辆以上车辆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全开。廖建勋认为,应该将这一规定和监管延伸到道路施工等原因造成的拥堵问题。
他希望这次诉讼能够引起立法机关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制定相关法规保护车主利益,也给执法部门一个有法可依,在道路施工等问题造成拥堵时能够及时介入。
近年来,华南快速路的收费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早在2065438+2009年3月,一份《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北环路、东新高速、华快一期实施中小客车免费通行的请示(征求意见稿)》引起广泛关注。广州市交通局回应称,确实研究了推进华快一期等路段免费通行的可行性方案,不排除通过政府财政回购。时至今日,很多车主和市民仍在翘首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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