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康佳辞职,并完成了辞职手续。

离职办理手续的,要和单位沟通办理手续。

辞职和离职的流程通常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领取辞职表格。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好记录。

2.根据离职单办理相关手续;

(1).辞职员工应将《辞职申请表》提交给部门主管签字。部门主管以上的职位需要总经理签字。

(2)员工的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由员工所属部门助理向员工收回,确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

(3)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及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拖欠(包括借物及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偿还,如无拖欠,由财务部签字确认。

(4)员工在离职表上完成所有要求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将向员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备案;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离职员工如需转移公积金,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提取,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门应当自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