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罚摩托车非法营运

一、如何处罚摩托车非法营运?

非法营运一般是针对车或者船。目前,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针对摩托车非法营运的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很多地方对摩托车非法营运没有处罚。在广东,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件》的相关规定,违法摩托车车主可处2000元罚款并拘留。

一般人们说,未依法取得经营权而经营的摩托车,就是“摩托车”。其业务性质的最显著特点是:

1,杨照;

2.听从乘客的指示;

3.司机和乘客互不认识;

4.提供有偿服务。

二、违规操作责任的认定

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细则》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含道路货物、危险货物、道路旅客运输(线路)、国际道路运输等)经营许可,下同),或者使用伪造、涂改、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证,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认定非法经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经营,二是车辆为非营运车辆,即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超出核定范围经营。

三、如何规定车辆非法营运的处罚标准?

非法营运是指未依法取得营运权的营运行为。即未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运营证,超核定范围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