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是从事某种生产交易的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在生产过程中,因为经营需要,会有扩张的可能,所以会有征地。企业征地和政府征地一样,要给农民补偿。补偿标准应该是政府公布的标准。一、企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增长速度,每两到三年调整一次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已执行征地补偿标准超过规定时间的省份,如不及时调整,将不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价格补偿标准由各区县物价局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定价。1.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年度统计报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二。企业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维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或者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所以每个地方政府都会对企业征地补偿费做出相应的规定,这个补偿标准的依据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确定的。虽然没有固定的标准,但一般来说,都会有一个最低额度。在土地征用的情况下,不仅政府会征用农民或城镇居民的土地,一些企业也会有类似的行为。因为企业的业务扩大了以后,公司需要一个生产的地方,需要依法征用土地,所以应该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