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超过20%,没有劳动记录。 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本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裁员,是指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法定期间内,依法集中辞退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