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法律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由50人以下的股东设立的经济组织,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2)责任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此外,在投资方式、注册资本、企业行为基础、纳税要求、企业债务承担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