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新设全资子公司定增实力,新百因违规被立案并被索赔。

2021 8月10日,天海防务(300008)发布《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表示,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龙海重工(宁波)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持股比例为。研发产品主要包括:无人船全方位多源融合传感系统、AI驱动控制代理与集群协同系统、智能无人特种艇、海洋智能控制与通信雷达芯片应用系统、特种引信芯片模块等。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开拓国防装备业务市场,提升国防装备业务的品类和规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是顺应新时期国防发展趋势和国防装备采购改革新趋势,根据公司五年发展战略和国防装备业务发展规划,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智能国防装备及核心技术系统的品类和规模,打通上下游市场渠道,开拓绿色、智能军民两用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此前,天海防务(300008)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沪证监查字第2021-2-007),而被调查的原因是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天海防务(300008)还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津重工以5357.8万元的价格签订了《莆田平海风电场三期工程风机基础工程-风机安装平台制造及安装工程合同》,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09%。或许是受此消息影响,第二天开始,公司股价出现上涨趋势。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造成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价、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证券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北京浩天信(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表示,随着防务(300008)被立案调查,在2021 65438+10月25日之前买入防务,在2021 65438+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防务的亏损股东可以提前登记赔偿(。案件调查完毕,正式处罚后,投资人的民事诉讼就可以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