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承销商的承销方式有哪些?

1.公司债承销商的承销方式有哪些?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有:代销、助销、包销和承销团包销。(1)证券代销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表发行人卖出证券,并在销售期结束后将未卖出的证券全部返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的特点是:(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在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只委托承销商办理证券销售事务;(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发起人,对不能出售的证券不承担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由发行人自己承担;(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收益(手续费)少于承销。(二)证券推销所谓证券推销,是指承销商根据承销合同出资购买约定承销期后剩余的证券(承销余额),或按剩余金额向发行人出借,以保证发行人筹资和资金运用计划的顺利实现。我国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类为承销。(三)证券承销所谓证券承销,是指承销商以自有资金购买全部或部分拟发行的证券,然后向社会公开销售,未售出部分在承销期届满时仍由承销商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证券承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全额承销,一种是限额承销。全额承销是指承销商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根据合同约定将向发行人支付的资金总额。配额承销是指承销商承销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承销还是限额承销,发行人与承销商的关系都是证券交易的关系。承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承销商。(四)承销团承销。又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证券承销商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某种证券的承销方式。由两个以上承销商临时组成的承销机构称为承销团。公司债的承销商有四种承销方式,主要是指可以在证券销售中承销。主要是债券上市后将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只有合格投资者才能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同时,承销机构应对评级机构出具的评级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并结合最佳调整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