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布十起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情况。
2006年7月,石家庄华英房地产开发公司超出批准用地面积非法占用土地119.46亩,建设连体别墅等设施,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7年6月,平山县国土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违法建筑,并处罚款1644380+0000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7年6月,华英公司自行拆除所有违章建筑,华英公司占用的土地已恢复耕种。因华英公司未缴纳罚款963,654,38+0,000元,平山县人民法院在平山县国土局的请求下,依法查封了华英公司开发的三栋宿舍楼进行强制执行。5438年6月+2008年10月,平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华英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二堂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华英公司被罚款5万元。
二、辽宁省查处大连市旅顺口区双岛樱桃园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
2006年5月,邓炳辉承包了大连市旅顺口区张家村147亩耕地。2007年初,邓炳辉以建设双岛樱桃园设施农业为名,非法占用22.92亩基本农田建设165别墅,对外销售。
2007年5月,大连市旅顺口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耕种,并处土地复垦费两倍的罚款;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7年6月至6月65438+2007年2月,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14栋,邓炳辉自行拆除7栋。其余51栋在相关问题解决后将及时拆除。
三、江苏省查处如皋港经济开发区违法用地案
2005年至2007年,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存在多起违法用地,涉及土地面积174438+04亩。分别是:2005年,乐恒化工有限公司违规占用30亩建厂房;2005年,田鹏冶金有限公司违规占用34.19亩建设厂房;2005年,帕森化工有限公司违规占用40亩建厂房;2006年6月,香港泰隆公司未经批准占用50亩土地修建围栏;2007年6月,如皋港消防协会未经批准,在19.95亩土地上建设武警消防中队办公楼。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对如皋港经济开发区5起违法用地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围挡围墙,没收违法建筑物,并处罚款20.53万元。
如皋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大量违法用地问题,给予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马金华严重警告、严重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洪祥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郭喜兵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原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苗世兴行政记大过处分。2008年6月5438+10月,南通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黄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如皋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单行政记大过处分。
?4.浙江省查处奉化交通投资公司擅自违法用地案。
2005年7月,奉化市交通投资公司违法占地627.92亩,修建奉化市至溪口生态公路,占用基本农田293.68亩。2006年底,奉化交通投资公司违法占地511.56亩建设奉化三高环线,占用基本农田488.82亩。两个项目都是浙江省的重点项目,都是要报国务院审批的单独选址项目。
2007年7月,奉化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物,并处罚款380.34万元。
奉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奉化市交通局局长、市交通投资公司董事长王玉萍行政记过处分;奉化市交通局副局长、市交通投资公司总经理陆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五、安徽省查处郎溪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土地违法转让发证案件。
65438+2002年2月至2004年4月,郎溪县政府、国土局违规将429.5亩集体土地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协议转让给郎溪县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陵置业有限公司、华鑫置业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和郑,并办理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了17份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4年6月,宣城市国土局调查发现郎溪县政府和国土局违法出让土地,提出了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注销违法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建议。但郎溪县国土局一直未办理注销土地登记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上述土地被非法转让。2007年9月,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督促,郎溪县政府注销了上述17国有土地使用证。金丰公司等单位和个人非法转让土地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008年4月至5月,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郎溪县原县长、宣城经济开发区副主任、工委书记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郎溪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陆满严重警告处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定顺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6.江西省查处黎川县市政府违法批地案。
2006年8月,黎川县委、县政府发布公告,挂牌出让土地190.99亩,其中92.95438+0亩尚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受让方福建国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立即开工建设,但该公司在受让方范围外违规平整土地210亩。
2006年6月5438+065438+10月,福州市国土局查处黎川县市政府违法批地案:责令黎川县国土局局长蔡树生停职检查,并作出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分管土地利用的副局长作出书面检讨;县国土局发出变更通知,撤销挂牌出让结果,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7年6月5438+2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责令国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平整210亩土地,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790395元。
2007年11至2008年1,福州市、黎川县市有关部门分别给予黎川县副县长杨金耀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黎川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蔡树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黎川县委副书记、县长朱宏根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委常委、副县长谢可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黎川县旅游局局长、县大型生态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余祥玉行政警告处分。
七、河南省查处金达和金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占地案。
2005年6月、2006年5月,金达、金源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非法占用开封市金明区西郊乡99.78亩(含耕地84.78亩)和32.09亩集体土地,进行联体别墅、多层住宅等房地产开发。金明区建设局购买了金达公司违规建设的居民楼作为职工宿舍。
2006年6月至9月,开封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物,并处罚款55.6万元。将金达公司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438年6月+2007年2月,开封市、金明区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金明区国土城建原副区长闫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金明区建设局局长徐磊记大过处分;给予西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戴吉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西郊乡原副乡长余文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马世杰村党支部原书记曹顺河、村委会主任吴进锋、高屯村党支部书记孙志学、村委会主任孙穗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源公司总经理陈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广东省查处濉溪县政府违法征地案。
2006年3月至4月,濉溪县政府责成县经贸局、县行政服务中心与广东双湖饲料有限公司、湛江双湖水产有限公司、湛江郭达饲料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协议,约定由政府负责征地,三家企业缴纳相关费用。2006年4月,濉溪县政府责成濉城镇政府与白泥坡村签订征地协议,非法征用集体土地223+0438+0亩。2006年5月,三家企业未经批准开始平整上述土地。2006年8月,濉溪县国土局发现并制止。
2006年6月5日至2006年10月,濉溪县国土资源局对3家企业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处罚,责令其退还土地,并处以63.3万元罚款。
湛江市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遂溪县政协主席、遂溪县原副县长蔡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濉溪经贸局局长黄行政记过处分;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王从希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九、重庆查处九龙工业园区开发区非法扩大用地规模案。
九龙工业园于2002年获得重庆市政府批准。2003年以来,九龙工业园受九龙坡区委区政府委托,在开发区批准范围外对华岩镇进行管理开发,变相扩大开发区用地规模920.56亩。
2008年6月5438+10月,根据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要求,九龙坡区委区政府废止委托文件,收回九龙工业园区外土地开发经营权。九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擅自扩建进行了深刻检查。
纪检机关给予九龙坡区委常委、副区长秦、华岩镇副镇长警告处分。
X.甘肃省查处非法占用野林关宾馆案。
叶林关宾馆是临潭县政府投资的旅游接待项目。2004年开始建设,占地117.2亩。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90亩,但土地出让金一直未付;非法占用农用地27.2亩。
2007年6月5438+2月,临潭县国土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建筑物并折为现金869890元,罚款145067元,责令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同时,野林关酒店支付拖欠土地出让金2143600元。
临潭县监察局给予县政府接待处主任(正厅级)、叶林关宾馆法定代表人李行政撤职处分。2007年6月5438+065438+10月,甘南国土局给予临潭国土局副局长王行政警告处分,对该公司违法占地未进行调查,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