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有什么区别?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能具体点吗?
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主体不同。《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合伙企业之间的事项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之间的事项。合伙企业只交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而公司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的一切归合伙人所有,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伙企业必须至少有两个合伙人,公司可以有一人公司;合伙企业没有金额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有限合伙必须有普通合伙人,一个公司股东之间没有这种区别;合伙企业有很强的人力合作,公司有很强的资本合作。
合伙协议适用于合伙企业;章程适用于公司,但内容不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