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盈余公积

一般来说,公司成熟了,就要依法提取一定数额的公积金。公积金的作用是弥补公司亏损时的资金不足,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定性。那么,如何提取盈余公积呢?任何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是多少?盈余公积能否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首先,如何提取盈余储备

任意盈余公积是股份制企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从可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的数额和用途由公司自行决定。

提取盈余公积的标准:

任意盈余公积金属于股东的合法权益,其目的是减少以后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其主要目的是扩大再生产。任何盈余公积金的标准由股东大会决定,如确有必要,经股东大会批准,也可用于分配。

第二,任何盈余储备的比例

《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何公积金。"

是否提取公积金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

三、盈余公积是否也可用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实施后企业财务处理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规定,自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起,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按《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同时,为了保持企业间财务政策的一致性,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停止执行公益金制度。公益金2005年6月65438+2月31的余额转入盈余公积金管理;公益金的亏损依次用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如仍有亏损,应结转至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

根据上述规定,新《公司法》实施后,企业不再提取税后公益金。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