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并购的主要区别是:1。在包括合并在内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合并企业将失去法人资格;在收购中,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2.在收购合并中,收购方应在完成合并时偿还其债务;在收购中,对被并购企业原有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3、两种新债对债权人的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进行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成一个新公司为新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有权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未清偿债务或者未提供相应担保的,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