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经营和合法存在的区别

所谓持续经营,是指一个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将无限期持续下去,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该会计主体不会遭受清算、解散等变更而不复存在。

持续经营的前提要求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应以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企业拥有的资产应当发生消耗、出售、转让、折旧等。根据预定的目标,企业承担的各种债务也要按原计划如期偿还。

合法存在包括以下含义:

1.企业在中国,包括在中国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当然也包括在中国的外资企业;

2.企业在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合法经营。排除那些没有注册的所谓“黑企业”,也排除那些被工商部门吊销执照的企业。

3.现实中现在存在的企业,不包括已经倒闭破产的企业和将来要办的企业;

4.这个企业是法人企业,不包括一些非法人企业,比如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