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关联交易并采取审查措施。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银监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一是要求保险公司及其关联方补充说明或提供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意见等相关材料;第二,对关联交易进行公开质询;三是要求对具体交易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第四,委托第三方对交易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进行外部审计或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等专业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审查关联交易时,可酌情采取以下审查措施:
(一)要求保险公司及其关联方补充说明或者提供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意见书等相关材料;
(二)提出公众对关联交易的质疑;
(3)要求对特定交易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委托第三方对交易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进行外部审计或出具盈利预测报告等专业报告;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采取的其他审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