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马云不就是白手起家吗?日本和美国怎么会有股份?他们已经投资了。马云似乎只拥有5%的股份。

虽然阿里巴巴是马云创办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马云是唯一的投资人。在金融投资领域,有一种特定的投资形式叫做“风险投资”(简称VC),是对初创企业的专项投资。

一般来说,成熟的创业团队通常有创意设计师和相应的技术人员,但往往缺乏资金(营销渠道、人脉等。)促进创业发展。投资创业团队早期短板的形式叫风险投资。投资者以持续占有被投资方一定比例的股份为基本条件(注意是基本条件,一般来说风险投资的要求不限于此)。随着创业团队价值的不断扩大,这种不变比例的股份也会增值,从而在未来给投资者带来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收益——当然,相应的,如果创业团队发展失败,不变股份也会同步缩水,所以这种投资高收益,高风险。

回到阿里巴巴,马云构思了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的模式,同时通过自己反复创业的人力积累,组合了一套管理和技术团队。然而,他缺乏扩大市场所需的资金。此时,在他接触的众多风险投资机构中,日本软银看中了阿里的模式。软银作为日本通信领域的巨头和大型风险投资机构,也投资了雅虎日本。因此,软银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说服雅虎美国投资阿里,获得了阿里巴巴固定比例的股份,这就是阿里集团外资股份的由来。

顺便说一句,阿里巴巴即使外资股份占60%左右,也不是“外企”。

需要注意的是,股份代表的是股东资本在公司中的比例,而不代表公司内部的权力分配——后者被称为“股权”。对于一个传统结构的企业来说,股东权益往往等于股份配额,但这并不是必须的。事实上,风险投资领域的投资企业往往采用A-B股份的结构,即股权和股份不对等。

具体到阿里的例子,软银和雅虎虽然持股60%,但其b股分红权高但投票权不多。换句话说,软银和雅虎虽然能拿到高分红,但在股东大会上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力,而马云等初创企业个人股份很少,但他们的a股却拥有数倍的投票权,真正决定股东大会走向的是股东。此外,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除了股东之外,还有掌握企业权力的专业决策董事会(阿里集团董事会)和专业行政团队(阿里集团的管理者),而这两部分又被以马云为首的中国团队牢牢掌控,所以软银和雅虎的处境更接近于买了一个叫“阿里巴巴”的高价值理财产品,显然是一家中国公司。

事实上,在风险投资领域,投资者的股权远远小于股份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情况。毕竟投资方的目的并不是真的花人力和精力去控制一个企业(而实际上投资方通常并不能很好地管理互联网领域的企业,因为他们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不如创业团队),而是追求利益,所以没有必要介入企业管理和所有权。对于投资者来说,符合他们利益的只是衡量“持有多少股份”和“何时卖出”,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