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与中国邪恶的鸦片贸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物进口到中国的。以澳门为基地的葡萄牙和荷兰商人每年向中国进口少量鸦片。明朝末年后,有人开始抽鸦片,成了嗜好,鸦片的进口开始增加。1727年(雍正五年),英国首次向中国进口鸦片200箱,每箱重133斤。1729年(雍正七年),清政府首次宣布禁止鸦片,可见清政府已经意识到鸦片的危害。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英国占领了印度鸦片产区孟加拉,输入中国的鸦片相应增加,1767年(乾隆二十二年)达到1000箱之多。1773年,东印度公司排挤荷兰和丹麦公司的影响,垄断了孟加拉、比哈尔和奥里萨邦生产的鸦片。该公司的副董事长威勒建议该公司直接与中国进行鸦片贸易。但最初几年,鸦片贸易还掌握在“香港商人”手中。这一年,英印政府决定向中国出口大量鸦片,以平衡英国对华贸易逆差。孟加拉国总督沃伦·黑斯廷斯宣称:“鸦片不是必需品,而是有害的奢侈品,除了对外贸易的目的(按:这里的对外贸易实际上是对华贸易)之外,是不允许的。明智的政府应该严格限制国内鸦片消费。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东印度公司禁止香港商人继续鸦片贸易,将鸦片贸易权垄断在自己手中。1781年,孟加拉政府派出一艘满载鸦片的武装商船前往中国。1794年(乾隆五十九年),东印度公司又派出一艘装载鸦片的大船停靠黄埔。1797年,东印度公司开始垄断鸦片生产。自1798年起,东印度公司不再亲自直接交易鸦片,而是将公司的鸦片拍卖给私人烟商,由烟商卖给中国。从此,东印度公司假装与鸦片贸易无关,甚至缔结了禁止鸦片贸易的条约。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东印度公司“用文明来投机”的虚伪嘴脸,揭露了东印度公司作为印度政府,“强迫一些印度莱特(即印度农民)种植罂粟,又用贷款引诱其他莱特种植罂粟。它严密垄断了这种毒药的整个生产”,“把罂粟的蒸干和鸦片的配制做成适合中国鸦片吸食者口味的样子,把鸦片装在专门为走私设计的箱子里,运到加尔各答,在那里鸦片被政府以明码标价拍卖,国家官员交给投机商,再转交给走私者,走私者再运到中国。“①此外,东印度公司还在发给与中国贸易的私人船只的执照中规定,不得携带非东印度公司生产的鸦片,否则处以罚款,此后鸦片迅速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