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CICC的会员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CICC的规定,只有基金、券商、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才能申请成为CICC的会员。CICC的会员分为四类: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带有“结算”字样的前三类会员,有资格与交易所进行结算。不同的是: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自己的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自己的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也可以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显然,它的业务范围更广,实力更强。

期货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力和业务范围决定申请交易结算会员还是全面结算会员。申请交易结算会员的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申请完全结算会员的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65,438亿元人民币以上。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通常由境内中资国有商业银行办理。

最后一种交易会员,比如基金公司等一些大型机构投资者,只能从事经纪或自营业务,没有资格与交易所结算,只能找一般结算会员或特别结算会员进行结算(见下图)。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结构图

CICC实行分级定居模式。即当日交易结束后,CICC按照当日结算价为结算会员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费等费用,一次性划转应收应付账款净额,并相应增减结算准备金。结算会员在CICC完成结算后,按照无债结算原则当日对投资者和非结算会员(交易会员)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按照同样的原则结算投资者。可以看出,CICC通过“投资者-交易会员-结算会员-交易所”的层级分层结构分散和化解风险,加强了金融期货市场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分级结算制度的引入是为了增强CICC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在分级结算体系下,资金实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机构可以成为结算会员,其他不具备结算会员资格的非结算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从而形成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分级结算有助于市场逐级控制和吸收风险,有利于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金字塔式风险控制体系,使很多局部风险在结算会员层面得到化解,保障了金融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