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任,进入壁垒是什么?

答:您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合格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之一:最近三年个人收入每年超过人民币2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夫妻双方收入合计每年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并能提供收入证明;认购信托计划时,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额超过654.38+0万元,可提供财产证明;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投资金额不低于654.38+0万元。

一、设定信任阈值的原因

1.提高信托业整体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一般来说,成熟的高端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更强,风险承受能力更强。设置投资门槛,可以根据资金量来隔离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普通投资者。

2.设定投资门槛可以限制集合信托的参与人数,保证集合信托的私人性质。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集合信托是私有的,不对外公开。如果进入门槛太低,参与项目的人太多,就会变质为公共产品,失去私募的性质。

3.削弱集合信托的融资能力。此前由于行业发展、市场认可度等原因,信托规模较小,在整个金融行业属于少数。在宏观政策层面,多为信贷政策调控的补充,对信贷政策和货币政策影响不大。但目前信托规模较大,直接融资功能实际上已经成为银行信贷的重要补充,会将资金引入政府需要调控或淘汰的行业,不利于宏观调控。

可见信托产品不可能普及,其门槛会长期存在,水涨船高。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上升和货币的贬值,个人投资集合信托投资的起点已经从前期的几万元提高到654.38+0万元,还可能进一步提高,其中“数额较大”的门槛可能从目前的30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