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怎么分,分什么,合伙企业的股东退股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但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转让的程序是:股东将股权转让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批准。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会计处理:
借:实收资本-退股
贷款:实收资本-股东
退股要区分公司退股和合伙退股。
如果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是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得在约定期限内退股,但“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下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