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其他企业的公司名称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1,民事方面,侵犯法人姓名权。
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干涉、挪用和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姓名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依法使用和转让自己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62.盗用、模仿他人姓名造成损害的,视为侵犯姓名权。
172.侵犯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法人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公民、法人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影响,确定赔偿责任。
173.侵犯他人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除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
2.在刑事上,可能涉嫌合同诈骗。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抵押的;
(三)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
(四)收到对方支付的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
(五)以其他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