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1.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手续?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聘书(委托书)》,准备相关材料;2.提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按照《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载明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工商局确认的出资银行开立出资专用账户;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出资的,还应当办理资产评估手续);4.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5.按照受理通知书规定的日期缴纳登记费,领取执照。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并达到法定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发起人,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购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经理、监事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2.公司章程(提交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3.验资报告;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股东资格证明;7.委任书(委托书);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9.除上述必要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册和董事、经理、监事名册。综上所述,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一种重要形式。成立这样的公司,首先要满足条件。发起人会去工商局查名字,提交设立登记需要的材料,然后领取受理单。审批通过后,办理投资手续,最后凭验收表领执照。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通过募集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