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吗?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列入失信人名单。公司一旦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法院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以便有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支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知征信机构,征信机构应当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市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