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一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第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第三,开拓国内外市场;第四,提高中小企业的专业能力;第五,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第六,优化中小企业服务。具体到每个税种,政策如下:1 .增值税:月销售额65438+万元以下(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54.38+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54.38+0万元但未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上海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条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的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可延期至第一个报告期2021。全面落实国家降费政策。免除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的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引进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出口货物免征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减半的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加大地方减税降费力度。继续执行本市关于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将地方权限内的相关税费政策降至最低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