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保险公司不能合并。

保险边肖帮你解答,更多问题可以在线解答。

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是: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五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或者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八十八条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与其他保险公司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一家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前款规定的人身保险合同和准备金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转让或者接受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