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包括什么?
应收账款包括已经发生和未来将要发生的债权。前者是已经发生并明确成立的债权,后者是现实中没有发生但将来一定会发生的债权。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应向采购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采购单位或劳务接受单位承担的税费,以及采购方支付的各种运杂费。应收账款是随着企业的销售行为而形成的一种债权。
定义: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应向采购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采购单位或劳务接受单位承担的税费,以及采购方支付的各种运杂费。应收账款是随着企业的销售行为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应收账款包括已经发生和未来将要发生的债权。前者是已经发生并明确成立的债权,后者是现实中没有发生但将来一定会发生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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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观点:
应收账款质押的质权的设立和转让限制主编: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资料来源:《物权法民法典》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第0514页与《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相比,该条省略了《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中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和“征信机构”。应收账款是指因提供某种商品和服务而向买方或服务接受方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货币债权及其收入,属于普通债权。《民法典》第54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应收账款质押时,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债务人可以对质权人的债权进行抗辩。《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第1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构。”随着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制度的建立,未来应收账款的登记机构也将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