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成本法下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成本法下被投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不处理,只在分配利润时处理。

根据所投资企业的份额

借方:应收股利

贷款:投资收益。成本法下,只有通过增加或减少投资,才会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

因为成本法不考虑子公司实现净利润还是净亏损,这是权益法核算的内容。

对于成本法,只要被投资公司宣布支付现金股利,就视为母公司实现了投资收益。

当然,如果取得投资时支付的对价中包含已宣告但未分配的股利,则应视为应收款项,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这种处理与金融资产相同。

扩展数据

长期股权投资是一个企业为取得另一个企业的股权而进行的长期投资,通常持有很长时间,不准备随时变现。投资企业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东。

与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不同,长期股权投资的首要目的不是获取投资收益,而是加强与其他企业的业务联系,或者影响甚至控制其关联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政策。股权代表了一种终极所有权,体现了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的投票权。

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取得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从而影响、控制或者迫使被投资企业采取有利于投资企业利益的经营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同时,长期股权投资是实现多元化经营、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途径。

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子公司实现净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核算,规则是保持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不变,只有当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或处置时,才会调整账面价值。因此被投资企业将实现损益,被投资单位不做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在持有期间宣布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借方:应收股利

贷款:投资收益

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但未宣布分红前,实现的净利润不属于母公司,不能作为投资收益入账。

扩展数据:

一、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以现金购买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格包括已宣布但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已宣告但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根据已宣布但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根据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投资者接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者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保持不变。

持股期间,企业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布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根据被投资单位宣布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由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发生了亏损。

记住,在成本法下,如果被投资单位有净利润,任何时候都必须视为投资收益。所以当被投资方有亏损时,就会减少,就像权益法一样。

成本法和权益法对照表

通俗地说,成本法是以发票和账面上的金额为基础,权益法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成本法下,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股权的变动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发生变化,投资单位也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比如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达到654.38+0万,那么在成本法下不做分录,而在权益法下,则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款:投资收益

再比如,被投资单位支付现金股利时,

成本法下是:

借:应收股利,

贷款: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是:

借:应收股利,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

1,两者的定价依据不同。购买法下,被购买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入账,与其他资产一样按实际交易成本入账,被购买方不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在权益结合法下,只考虑取得的权益结合的账面价值,不考虑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后的净资产按其账面记录,即权益结合法不改变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

2.商誉的确认是不同的。购买法确认商誉。如果购买成本总额超过被收购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超出的成本视为购买正商誉,反之亦然。权益结合法不承认企业并购中存在任何商誉,也不是以取得资产所支付的价格为基础。资产和负债都是以账面价值计价,资产的账面价值往往低于其公允价值。股本按已发行股份的面值计价,交换股份的面值与合并方实收资本的差额调整为资本公积。

3.M&A的两种方法对利润的影响不同。购买法下,合并后由于存货的流通、固定资产的折旧、商誉和其他有形资产的摊销、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的摊销,导致费用增加,合并后公司利润减少。但权益结合法对合并后的利润没有影响。

4.被合并企业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法不同。购买法下,合并前的收益和留存收益作为购买成本的一部分,但不计入合并企业的收益和留存收益;权益结合法下被合并公司的一部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被合并企业的收益和留存收益应当纳入被合并主体的报表。购买法下,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能增加,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也不能转移到被合并企业。这样,虽然单个企业可用于利润分配的留存收益没有减少,但合并后的金额大大减少,会影响被合并股东的利益;在权益结合法下,参与企业整个会计年度的留存收益应转移到被合并企业,这样可分配金额就不受影响。

5.合并前,被合并企业的利润归属不同。购买法下,被合并企业的收益包括当年实现的收益和合并后被合并企业实现的收益,即如果企业发生在合并会计期间,被合并企业的净收益只包括合并日以后期间的净收益。只有合并后的利润归入被合并企业,在权益结合法下,无论当年何时发生合并,参与企业全年的利润都归入被合并企业。

6.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是不同的。净资产收益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净利润与净资产的比率。由于权益结合法,合并后的净资产较低,而合并后的利润较高,导致权益结合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相反,购买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较低。

7.在M&A发生的直接费用区别处理:购买法下,在M&A发生的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直接费用调整资本公积或增加购买成本,即购买成本资本化。在权益结合法下,合并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计入当年损益。

8.获取成本的方式不同;权益结合法以发行股份的账面价值计量成本,购买法以发行股份的公允价值计量收购成本。因此,在权益结合法下,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权益数低于购买法下的股东权益数。另一方面,权益结合法下各期报告的股东权益报酬率高于购买法,增加和改善了并购企业的报告收益。但这种情况在并购当年以及之后的短时间内很难发生。但值得注意的是,权益结合法会增加被合并主体企业和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分析成本,权益结合法下的合并成本通常高于购买法下的合并成本。

9.被并购企业的经营状态假设不同:从会计假设的应用角度来看,购买法假设被并购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状态,权益结合法假设被并购企业仍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10,基于不同的理论假设。在企业合并中,只有换股合并,即被合并企业与参与合并的其他股东之间交换普通股的合并方式,存在购买法与股权合并法之间的选择。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合营企业”的概念定义为“独立普通股股东之间根据各自在被合并企业中的相对持股比例,就各自的风险和权利而言的合营企业”,即参与合并的原股东没有经济资源的流入或流出,因此没有购买价格,也没有新的定价依据。因此,权益集法的会计处理是以历史成本和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的。购买法的假设前提是,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取得其他参与企业的净资产的交易,即视为出售。由于购买方存在现金、现金等价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资产或权利的流出,应当采用与传统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法,以与其交换的资产或权利的价值计量收到的资产或负债。并且合并后,流出的经济资源获得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因此,购买法所依据的理论假设是不可持续经营的假设。

11对提供的信息质量和用户的正确判断有不同的影响。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来看,购买法提供了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便于投资者预测被合并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很强的相关性,更易于读者理解。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来看,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采用购买法具有横向可比性,但由于合并时采用新的公允价值计价基础,合并前后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而合并前的会计信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而采用权益结合抽签法编制的合并报表只披露了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产生了较高的制造收入和每股收益,但其现金流与抽签企业相差不大。因此,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较差。但是,由于资本市场并不都是完全有效的,资本总是流向收益更高的企业。因此,彩票权益结合会导致经济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权益结合有助于企业并购。实际上,他们更多考虑的是特定经济利益的利益,这与会计信息质量所要求的中立性是相悖的。同时,权益法提供的个别资产和负债的信息是不完整的,不能反映被合并企业中尚未入账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如果投资者只关注企业提供的会计报告信息,而忽视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就会被引入歧途。

12.调整以前年度账目的方法不同。购买法下不需要调整企业的账面价值,但权益结合法下,如果参与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不一致,应进行追溯调整,重新编制以前的会计报表。

成本法: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价值。除追加投资、因投资或被投资而转换现金股利或利润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

权益法: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定价,然后根据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