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其他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控股股东可以做出决议吗?

可以,只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并通知全体股东按时出席会议,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必须表决的情形。

公司法规定,在几种情况下,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章程以其章程为准。在实际登记工作中,有些股东往往不在家,或者通知不到,不参加会议。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其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第41条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只要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出席会议,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或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达到一定比例的表决权,即可形成有效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