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到哪个部门登记备案?

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到工商局注册,到当地商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设立商业保理企业的程序如下:

(一)设立国内商业保理企业,向试点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试点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设立条件告知申请人,并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试点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发送咨询函。试点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将启动联合会商机制,并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二)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向试点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对经批准符合设立条件的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试点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出具设立批准文件,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要经市商务委批准的,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市商务委批准。

(三)试点地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登记后,将商业保理企业相关信息报送市商务委。

扩展数据:

《上海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贷款或委托贷款;

(三)专门从事或受托从事与商业保理无关的托收业务和债务催收业务;

(四)委托投资;

(五)国家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中外商业保理企业的业务活动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百度百科——上海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