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接受存款公司有哪些?

中国的其他存款公司包括存款货币公司和其他存款货币公司。

I .存款公司

指能够吸收活期存款,通过支票转账,实现支付功能的金融公司。在中国,主要包括: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2.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深发展、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

3.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4.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

5.外资银行

6.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其他存款货币公司

指接受有期限、金额限制和特定来源存款的财务公司。在中国,它包括中资和外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接受存款公司由中央银行和其他接受存款公司组成。

扩展数据:

根据2000年IMF《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的建议,我国金融机构分为三类:中央银行、其他存款公司和其他金融公司。除其他接受存款公司外,

1,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2.其他金融公司

指除中央银行及其他接受存款公司以外的其他金融公司。在中国,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养老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期货公司、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中国货币供应量统计方案研究报告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