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有()

目前,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式主要有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债。

(1)配股

配股是通过向老股东发行新股来筹集资金的活动,以满足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原股东在配售过程中享有优先购买权,按照原股东持有的原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新股价格将由企业公告时的市场价格按约定比例折价后确定,这是上市公司选择配股最显著的特点。事实上,如果二级市场环境波动较大,确定配售价格是非常困难的。

优点和缺点:

第一,当大股东对自有资金的压力导致无法足额认购时,上市公司一般不会考虑配股这种融资方案;第二,如果中小企业股东通过二次配股融资的意愿相对较弱,然后其他公司的除息股大量高价卖出,会给公司未来除息股股价走势带来一定的长期下行波动压力;再次,与除权股价相比,配股增资方式导致的除权股报价率明显下降,也容易诱导原小股东大量抛售其他公司股份。

(二)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是指在首次公开募股后,通过发行额外的新股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形式。一般来说,发行和配股的根本区别在于,发行的对象是社会公众,新股东和老股东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认购。同时,发行分为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公开发行既针对新股东,也针对老股东,私募只针对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现在,私募是我国发行的主要方式。

优缺点:其投资对象和需要发行的股份规模没有严格限制,因此其已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发行周期内基本不需要锁定。不足之处可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行的产品价格小于打折后的成本。发行实际价格与二级以上证券市场实际价格的实际差价一般较小。在市况不佳的特殊实际经济条件下,甚至市场有时可能会直接把公司搞垮;第二,公用企业的发行通常需要承销商批量直接购买,销售中的风险应该主要集中在非主发起人的承销商身上。因此,其主保荐承销机构(或保荐承销机构之前必须是所谓的主保荐承销商)在直接向公众发行人推荐产品或解决决策方案的过程中,一般不会直接推荐公众企业的发行。

(三)发行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具有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条件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特征的公司债券,是一种带有转换条款的特殊公司债券。

优缺点:第一,融资成本比较低。由于可转债内嵌股票和期权,可转债行权前的利率远低于其他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行权后债转股,发行人无还本付息能力;第二,股权稀释比较低。发行的可转债只能稀释难以直接计量的公司权益。因此,当公司股票受到投资者青睐,有发展前景时,可以用这些可转债以相对较低的利率进行融资,减少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直接和间接稀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