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的条件和要求

企业要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1,公司股票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公司股本总额必须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录。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上市的流程是怎样的?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股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监管部门可授权证券交易所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上市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拒绝;缺少所需证件的,可以要求其限期补齐;逾期未缴纳的,其申请予以驳回;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申请上市。上市申请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批准文件和下列文件:上市报告;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财务会计报告(最近三年经验证);证券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和推荐信;(最新)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证券交易所统一发布股票上市公告。

综上所述,企业上市的条件和要求是: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3年连续盈利;持有面值一千元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和虚假财务会计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