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是多少?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分类管理征收,具体标准按以下类别收取。
城镇居民按每人每月1元收取(含常住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
机关、团体、部门、企事业单位(含外国驻荷单位、外资企业)按实际在职人数(含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2元收取,所交费用由单位承担。
凡具备自行清运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环卫)部门批准,签订合同,允许自行清运。宾馆酒店按实际床位、用餐座位、年收入总额收费,实际床位每月每床1元。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垃圾处理费按照下列对象和标准征收:
(1)居民(村民)户:每户每月3元。
(二)暂住人员:家庭户,每户每月3元;集体和单身宿舍,每人每月1元;
(3)设置标准垃圾箱(立方米)用户:每桶5元;
(4)没有垃圾箱的用户: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实有职工人数每人每月1元;
2.从事餐饮、娱乐、食品加工销售、美容美发的工商户:收入按经营面积计算。20平方米以下,每月6元;21-40㎡,每月10元;41-60㎡,每月20元;61-100m2,每月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