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综述

可见,信托投资公司处于资金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行业,其基本职能是“受人之托代为理财”,面对的是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因此,对公司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需要突破传统治理模式的束缚,突出经营决策活动的效率。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以货币资本(投资者的出资)为基础,以货币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界定为中心的治理结构。主要涉及董事会和总经理在公司经营中的权限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设置。在这种公司治理结构中,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而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

这是国内大多数企业普遍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由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多变性,对经营者的决策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客观上需要赋予管理者更大的决策权限。为了减少决策活动中的失误,客观上有必要设立决策咨询机构,为经营者提供决策参考。

突出人力资本的地位和作用。信托投资公司是智力密集型行业。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信誉和承担社会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关键在于“专家理财”。因此,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知识、有发展眼光、有创新意识的人才并应用于实践,是信托投资公司的根本。虽然人力资本的提法不同于我国现行公司法,但从发展和行业特点来看,应该将人力资本的概念引入信托投资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划设计中,并确定其地位和作用、激励和约束,特别是在产权构成中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