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和加多宝案中的商法问题

昨天,王老吉红罐的生产商加多宝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GPHL与加多宝集团的对抗再次升级。

“GPHL不拥有王老吉商标在粥类产品上的专用权,因此GPHL无权在粥类产品上授予该商标。GPHL授权梁光工业使用王老吉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加多宝集团副总裁杨爱星说。此外,加多宝表示,公司反对盲目多元化王老吉品牌。

对于加多宝的上述声明,副总经理石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王老吉是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对于还没有的商标类别,我们正在申请,同时授权。”

有争议的粥制品商标权

3月底,从成都春季糖酒会获悉,GPHL已将王老吉的部分商标授权给梁光实业进行生产经营,目前已推出健康养生食品——王老吉固元粥和王老吉莲子绿豆。这是广药集团继1997将红罐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加多宝集团后的再次授权。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杨爱星引用了中国商标网的相关信息,称“GPHL并未取得王老吉粥产品的商标权”。

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了解到,在注册号为6673100的商标中,申请人王辅生申请了粥制品商标权,但商标流程显示为“异议”,即“收到异议申请或补充材料,待审”。

“以上过程意味着没有人拥有粥的商标权。”北京家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凤告诉本报记者,根据《商标法》规定,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上述商标流程意味着有人对王辅生申请王老吉粥类产品商标提出异议,目前仍处于审理状态。商标委员会尚未最终公布审理结果,这意味着王辅生尚未获得商标证书。

不过,石表示,广药和在合作的时候就说清楚了。“‘粥’的商标广药正在申请,商标局已经受理。”

张志凤律师还告诉本报记者,《商标法》对中国驰名商标有具体的保护措施。据悉,《商标法》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复制、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王老吉的多元化差异

资料显示,GPHL仅将罐装凉茶的品牌使用权授予加多宝,还拥有王老吉在多个产品类别的商标权。

长期从事专利纠纷的广东方博律师事务所周丹青律师认为,如果广药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非排他性协议,广药作为商标持有人,有权进行新的许可活动。

对于王老吉的未来,广药显然有自己的想法。

去年6月5438+065438+10月,GPHL高调宣布GPHL旗下“王老吉”品牌价值评估为108015亿元,成为目前国内评估价值最高的品牌。在十二五规划中,GPHL要“打造大健康产业”,其中一个主要策略就是与国内外各界一起自主运营王老吉品牌。

不过,提起王老吉商标的加多宝集团对上述做法持不同意见。

杨爱星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表示,借助王老吉的商标进行跨饮料行业甚至跨食品行业的盲目多元化发展,不符合王老吉专注凉茶生产的品牌内涵,也背离了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的权威指导。

对此,史邵斌回应称:“广药愿意把王老吉品牌做强做大,而不仅仅是口头上。我们没有说谁不要做,有兴趣、有实力的公司可以和我们谈。”

2011 4月12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