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规则
期货交易规则如下:
1.合约标准化:期货市场的交易项目必须按照期货合约进行标准化,并严格按照合约对标的质量等级、商品数量、交割时间和地点等的规定执行。
二、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者为了承担期货交易双方的时间和风险成本,需要在期货交易过程中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第三,套期保值机制上的双向交易:期货交易者不仅可以作为期货买方买入和建仓,还可以作为期货卖方卖出和建仓。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在合约内自由形成对冲机制。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工作完成后,交易所根据交易者当日的盈亏状况,对期货交易的盈亏进行结算。
动词 (verb的缩写)涨跌幅限制制度:期货合约在交易日的交易价格不能在规定的涨幅范围之外,否则视为无效交易。
不及物动词强制平仓制度:该制度将在会员当日提交的保证金不足或持仓数量超过规定限额时,实施强制平仓制度,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期货,英文名是Futures,和现货完全不一样。现货实际上是可交易的商品(商品)。期货主要不是商品,而是基于棉花、大豆、石油等一些大众化产品和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标的物可以是商品(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货的交割日期可以是一周以后,一个月以后,三个月以后,甚至一年以后。
买卖期货的合同或协议被称为期货合同。买卖期货的地方叫做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投资或投机期货。
期货市场最早出现在欧洲。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有了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最初的期货交易是由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的。第一个现代期货交易所1848在美国芝加哥成立,1865建立了标准合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