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用途为‘商业服务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这种意思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登记的意见——准确界定土地登记的目的:土地登记的目的应当严格以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信息为依据,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第二类填写。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商业服务业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你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转让取得的。
使用权一栏一般会填写“转让”和“出让”。转让是指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未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时已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人有权受益、处分和使用。
至于你的房子,在我国,房屋的产权期限是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来确定的,与发证时间无关。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根据你证书上的到期日,2030年,你用的这块地很可能是开发商在1990年收购的。截至2012,剩余使用寿命为18。
比如,开发商1990 65438+2月1从国家取得一块商业用地,取得后开始建房。建筑工期两年,即1992 65438+2月1。张于1992 12 1购买了变更后的房产,并于1993 12 1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1.1992 65438+2月1日,宗地剩余使用年限或房屋使用年限为38年。最长40年,用了2年,剩余38年;
2.0993年2月65438+65438+1,即张房产证的办理日期,此宗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