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营业净利润

法律分析:营业净利润的计算;

(1)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组成。

(2)营业利润,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就是营业利润。

(3)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就是利润总额。

(4)净利润,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即为净利润。

1.净利润是指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即企业的税后利润。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并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企业利润总额的扣除。

2.是指公司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留存利润,一般也叫税后利润或净利润。净利润的多少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利润总额,二是所得税费用。

3.净利润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结果。净利润越多,企业的经营效益越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这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4.该指标是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比率。利润表提供的净利润是在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币种不变的前提下确认的。

5.由于判断和估计的准确性、通货膨胀、一定会计期间的资本支出、存货周转率和商业信用等因素的影响,净利润和现金流量存在差异,形成不同层次的“净收入质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由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进行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