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资金管理系统
为了保证分公司资金分配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商品周转,合理调整商品结构,防止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增强分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
一、分公司资金分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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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金额每季度核定一次。
月销售规模是本季度预算销售额的月平均值,但不包括国内销售和退货销售。
分配的资金数额不包括会计报表中的累计损失和固定资产净值。
分支机构总资本占用=资本分配+累计亏损+固定资产新开分支机构和门店资本规模按预算销售规模计算。
总部实际分配资金=分配资金+累计亏损+固定资产-实际投入资金。
二。分行资金调拨审批:
季度销售预算目标由总裁批准,并报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专员备案。上述资助标准内的资金调整由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批准。
新开分店和门店的预算销售规模经营销总监批准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超标准临时调拨的追加资金,由营销中心主任和财务中心主任审核,行长批准。
三。相关部门的职责:
(1)市场部:
负责监控分公司的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负责监控样品商品的资金占用情况;负责供应商账期和信用额度的协调;负责监控应收回扣的回收时间和应收时间;
(2)财务部:
负责分析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根据标准扣除和收取应收的回扣和费用;负责监控销售应收账款;负责资金分配的统计、归档和分析。
(3)信息部: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相关部门的信息需求;负责系统商品信息的正确性,确保市场部和财务部的监控;(4)总经理:
作为分公司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资金的合理分配;负责分公司的预算,确保各项预算的完成;负责协调各责任部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奖惩条例:
如果分公司之间的货物转移在30天内没有结算,财务部经理将处罚500元。
贷款及多余资金未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总部,每次罚款2000元。
其他相关规定参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家用电器零售单位。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