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理持股协议,代理持股协议有哪些法律风险?
委托协议是指持有股份和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x0d\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对公司的认股人有身份要求,有些投资人与公司认可的认股人签订了持股协议,约定受托人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股权行使的权利,委托人享有股份应得的分红等收益,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本协议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隐名股东和记名股东的规定。\x0d\代理持股协议的主体包括个人。如果代理持股的主体是个人,可以理解为个人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协议。\x0d\\x0d\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未办理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x0d\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为委托持股代理人,非实际出资人。但对外,股东资格的确认是以股东的出资证明和工商登记为依据的。虽然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出资,但其姓名未在工商登记材料上显示,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由于《股份持有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姓名未记载在工商登记材料中,因此《股份持有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身份在法律上不被认可,股东的一系列权利,如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都需要由代理股东行使,这必然会产生风险。实际出资人很难控制当代股东的股份转让和质押。\x0d\2。代表股东恶意损害实际股东利益。包括代股东滥用经营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给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x0d\3。代理股东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诉讼被法院冻结、保全或执行其名下的代理股权。当代股东有其他不能清偿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以代股东持有的股权清偿股东的债务。持股协议实际出资人未及时制止的,只能依据持股协议向代理股东主张赔偿责任。\x0d\4。代理股东意外死亡引发的继承或离婚纠纷。如果代理股东意外死亡,其名下的股权将作为财产卷入继承或离婚的法律纠纷。股份持有协议的实际出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权,不得不卷入相关的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