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缴费比例

企业年金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4%,

职业年金=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调整企业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企业每年缴纳的费用不超过职工工资的8%,企业和职工累计缴纳的费用不超过职工工资的12%。实际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组成)的“第二支柱”。在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国家,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企业普遍的补充养老计划,也称为“企业年金计划”或“职业年金计划”,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员工只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才能从个人账户一次性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不得提前提取个人账户资金。境外居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更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随本人转移。职工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未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规定

第十五条企业每年的缴费不得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缴费总额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