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如何写会计分录?

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应收票据账户核算。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如何写会计分录?

1.收到后:

借方: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或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到期票据承兑:

借方:银行存款

贷项:应收票据

3.未到期折扣

借方: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项: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付款人代表银行签发的延期付款票据,银行有到期即付的义务;票据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在票据期限内可以背书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如何背书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处理流程:

(1)汇票正面的日期、收款人名称和金额。

(2)背面写上银行名称,加盖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注明日期。

(3)委托银行收款的,还应当背书,背书人应当填写收款银行名称。

(4)或在背书处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称,然后在下面的方框内加盖该公司预留的银行印章。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给个人。

(2)背书转让不需要票据债务人的同意。没有必要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得到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3)背书转让后,背书转让的让与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原票据持有人变为票据义务人,承担保证承兑和保证付款的责任。

(四)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发生票据效力。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应。通过背书转让票据权利,可以更充分地保护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