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利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获得利息、股息或市场增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股利时,可通过应收股利账户核算。如何进行相关会计分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利的会计分录
宣布股息时
借方:应收股利
贷款:投资收益
当股息实际收到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项:应收股利
投资回报如何?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发生的亏损为负),如股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与其他单位合资分享的利润等。投资是指特定经济主体为在可预见的未来获得收益或资本增值,将足够数量的资金或实物货币等价物投入到某一领域的标的物中的经济行为。投资收益是一个损益账户,损益账户减少借方,增加贷方。
什么是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小企业股权投资应付的现金股利、债权投资应付的利息和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增减及其余额,企业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增加,贷方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