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失踪怎么改?

法律解析:股东失踪后,可以申请先宣告其失踪。股东失踪超过2年无法找到,公司需要变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股东失踪。需要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的时间、状态和理由。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确有必要宣告失踪的,将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如果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仍然没有失踪股东的下落,法院将宣布其失踪。失联股东被宣告失踪后,法院将确定其近亲属为财产保管人。如果没有权利人,法院会处理。托管人有管理失联股东财产的责任,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裁决让托管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托管人代替消失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义务,公司的变更行为可以重新开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份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