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过户登记指南(房屋买卖)

项目名称: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买卖)

申请条件:买卖双方申请。

设定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搬运材料:

1.注册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实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

4.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卖方的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房屋登记簿和档案中无记载的,需提供);

6.完税证明(验证原件复印件);

注:买受人提供拆迁户拆迁协议(验原件留复印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由拍卖成交提供);

处理流程:

1,应用

2.接受

3.回顾

4、登记在册

5.费用

6.证书

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每套80元;非房屋的房屋登记费为每套550元。

一套房屋登记为一套,由未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

存量房转让费非住宅按65438+成交金额的0%收取,住宅每平方米6元。

文件检索费:100元/证

接受公共事务的时间:

15个工作日

(便民措施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搬运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嘉三和大厦五楼(于洪广场东侧)五区金霞广场三楼大厅及发行处。

电话:96776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06。请以目前实际购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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