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过户登记指南(房屋买卖)
项目名称: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买卖)
申请条件:买卖双方申请。
设定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搬运材料:
1.注册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实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
4.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卖方的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房屋登记簿和档案中无记载的,需提供);
6.完税证明(验证原件复印件);
注:买受人提供拆迁户拆迁协议(验原件留复印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由拍卖成交提供);
处理流程:
1,应用
2.接受
3.回顾
4、登记在册
5.费用
6.证书
收费标准:
房屋登记费每套80元;非房屋的房屋登记费为每套550元。
一套房屋登记为一套,由未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
存量房转让费非住宅按65438+成交金额的0%收取,住宅每平方米6元。
文件检索费:100元/证
接受公共事务的时间:
15个工作日
(便民措施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搬运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嘉三和大厦五楼(于洪广场东侧)五区金霞广场三楼大厅及发行处。
电话:96776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06。请以目前实际购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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