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经营不善(不是破产)需要辞退员工(即员工被裁)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员工

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需要大量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可将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方案,可以裁减职工:

(一)符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三)企业发生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