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有必要还债吗?

法律分析:公司申请破产后,仍需继续清偿债务,但需要按照破产程序,在清算后的破产财产范围内清偿各类债务。公司破产是指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自己的财产进行交易,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制度。但由于经营不善,当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或资不抵债时,公司本身或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按照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申请破产后,公司仍需偿还债务,包括:1,破产费用。2、* * * *受益债。3.公司员工的工资和劳动合同终止后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4.公司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5.其他普通债权。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后,应当在保障职工劳动权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清偿其他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有息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抚恤费用,职工个人账户所欠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前款规定以外的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采取货币分配的方式。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