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法人借钱给公司具体操作流程?
你所谓的公司法人是老板吗?导演?还是股东?如果是这样:
1.双方签订合同,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利率。
2.在合同上盖章。
3.如果没有跨年三十,支付利息的时候要去税务局开发票,带上合同身份证,交税,有营业税及其附加费,代扣代缴“公司法人”的个人所得税。
4.如果期限长,跨越新年,那就不要在支付利息的时候去税务局开发票,然后在每个月底计算财务费用后再开,这样最终结算的时候这笔费用就不会被审计排除。
5.年终结算时,应填写关联交易。
6.条目:
收到贷款后:
借方:银行存款
贷款:长期贷款-本金
购买印花税票:
借:管理费
贷款:现金(银行存款)
每月应计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款:长期贷款-利息
向税务局开票时预扣税。
借款:长期借款-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支付利息:
借款:长期借款-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偿还本金
借:长期贷款-本金
贷款:银行存款
第二,问公司法人借钱给公司的具体操作流程。
借钱时,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XXX
还款:借:其他应付款-XXX
财务费用-应付利息
应付税款-利息税
贷款:现金(银行存款)
三、法人向公司借钱怎么处理?
公司贷款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凡是属于董的,不得借钱;2、非上述人员,按正常借贷关系,应依法偿还;3.构成抽逃出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企业贷款如何处理1。公司贷款具体办理方式如下:(1)属于董的不允许借款;(2)非上述人员的,按正常借贷关系处理,依法偿还;(3)构成抽逃出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职权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催收贷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二。企业法人欠的钱不还怎么办?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或者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撤销或者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或者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以法人身份向公司询问借钱给公司的具体操作流程。
你的意思是公司向法人借钱,对吗?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公司会有进帐,记在账上就行了。记者:其他应付款——法人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