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将证券投资咨询定义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顾问,为证券投资者或者客户提供直接或者间接的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在证券投资咨询发展的早期,主要是以“股评”的形式,尤其是媒体股评。随着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和投资者需求的深化,证券投资咨询逐渐演变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和发布研究报告两种基本形式。这两种基本形式都是自发的市场探索的结果。

一方面,从1998开始,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发展,监管也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选择财务状况良好、业务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机构,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席位”。专业证券研究需求增加,证券机构陆续探索独立证券研究,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发送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包含对证券投资价值的分析意见,发布研究报告的活动在业内俗称“研究咨询”。研究报告已经成为证券公司维护和服务机构投资者的基本手段,对证券市场定价的影响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随着普通投资者对咨询服务需求的加深,单纯的“股票评估”已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始探索提供面对面、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建议、理财规划等专业咨询服务,并建立咨询服务团队,投资咨询服务模式逐步形成。

从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的情况来看,投资顾问服务和独立研究报告是国际投行提供的两类服务。这两类业务受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监管,由两种不同的角色承担:投资顾问和研究分析师。比如美国1940的投资咨询法案及相关规则规定了投资咨询业务;证券交易法案1934和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FINRA,最初为NASD)的规则2711对研究报告和研究分析师进行监管。目前,国内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投资咨询服务和独立证券研究的探索方向是符合国际惯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