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基金设立备案流程

法律分析:基金公募有两种专户:一对一和一对多。一对一专户建立比较简单,3000万例。流程是提交要素清单——投资管理合同——托管管理人与投资人合作敲定合同——开立托管账户——投资人进行支付并打入账户;一对多监管更严格。认购流程是投资人在管理人和托管人盖章的合同上签字,将款项转入合同中的募集资金账户。

法律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是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机构。

第十三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公开募集的基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业绩良好,财务状况和社会声誉良好,资产规模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审计监控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